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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门外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竞争性谈判开标结果公告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校门外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 竞争性谈判开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校门外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控制金额: 85513.30元 中选单位 及报价: 四川省广燃管道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3803.00元 开标时间: 2018年5月25日上午9:30 评委会成员: 蒋超、李智清、刘定富 监督人员: 唐钧 项目办人员: 冉继明、康怀雄、江鸿瑾、昝济明 备注: 2018年5月30日前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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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利州中专校门外天燃气管道迁改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利州中专校门外天燃气管道迁改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利州中专校门前庭及道路建设项目已经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准建设,广发改(2017)166号,因建设需要,需将拟建场地原天燃然气管道迁改。我校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中专校门外天然气管道迁改 二、项目编号:GYLZZZ-2018-001 三、建设地点:广元市利州中专校门外 四、项目概况:拆除原有天然气管道,按重新设计的迁改方案铺设管道:天然气PE管de110 265米、天然气PE管de63 74米、检查井、碳钢阀门、球阀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五、谈判内容:利州中专校门外天然气管道迁改。 六、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拒绝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影响期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七、竞争性谈判资料的获取和保证金缴纳 1.竞争性谈判报名方式: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40至5:30,持相关证件到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项目办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本次不设 七、谈判申请人中选条件 详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 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9:30,地点为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修正楼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九、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份数: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十、附件(报名时领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谈判人(项目业主):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盖章)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学府路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18113700886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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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关于推报参评2017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的公示
共青团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关于推报参评2017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的 公 示 根据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中青办发〔2018〕1号)文件要求,经团省委研究,决定推报我校团委参评2017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七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电话:028-86638859。 共青团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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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5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考试院,各高等学校: 现将《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1月18日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组织实施好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第三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四条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第六条 2015年以前(含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执行。2016年以后(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七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舞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考试内容与形式 第八条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笔试和面试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和面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复习、备考。 第九条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 笔试主要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目前我省暂采用纸笔考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十一条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3科,其中《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为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不笔试,通过面试进行考查。 第十二条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第十三条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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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2018年1月20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兴国必先强师,深刻认识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战略意义。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师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新一轮科技和工业革命正在孕育,新的增长动能不断积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向往更加迫切。面对新方位、新征程、新使命,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有的地方对教育和教师工作重视不够,在教育事业发展中重硬件轻软件、重外延轻内涵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亟须加大;师范教育体系有所削弱,对师范院校支持不够;有的教师素质能力难以适应新时代人才培养需要,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需要提升,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职业吸引力不足,地位待遇有待提高;教师城乡结构、学科结构分布不尽合理,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机制还不够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亟须理顺。时代越是向前,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性就愈发突出,教育和教师的地位和作用就愈发凸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 3.基本原则 ——确保方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执教,坚持严格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牢牢掌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保证教师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保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师工作置于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支持战略领域,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 ——突出师德。把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深化改革。抓住关键环节,优化顶层设计,推动实践探索,破解发展瓶颈,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分类施策。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定向发力,重视专业发展,培养一批教师;加大资源供给,补充一批教师;创新体制机制,激活一批教师;优化队伍结构,调配一批教师。 4.目标任务。经过5年左右努力,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比较畅通,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普遍建立,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教育发展需要。 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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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屋面防水及维修改造、化粪池及水沟清理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屋面防水及维修改造、化粪池及水沟清理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屋面防水及维修改造、化粪池及水沟清理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HT谈2018-02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广元市 公告类型 市县结果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1-30 15:00 采购人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更正公告 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采购结果总金额 广元市金帆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价¥16.811万元。 定标日期 2018-01-30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报价 广元市金帆建筑有限公司 成交价¥16.811万元。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由省专家库专家组成。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电话:1828399673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 联系电话:0839-331075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18283996734 候选人公告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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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30
学校屋面防水及维修改造、化粪池及水沟清理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
谈判邀请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采购人)委托,拟对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屋面防水及维修改造、化粪池及水沟清理工程项目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 目 编 号:SCHT谈2018-0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屋面防水及维修改造、化粪池及水沟清理工程项目 3.采 购 人: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17.164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谈判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谈判文件领取(报名)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1月26日09:0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老质监局)五楼 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均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年01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谈判地点: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九、本谈判项目属于内部采购项目,故以书面形式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通讯地址: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18283996734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老质监局)五楼 联 系 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0839-331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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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3
前庭及校内道路建设地勘单位选聘开标结果公告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前庭及校内道路建设地勘单位选聘开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前庭及校内道路建设地勘单位选聘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控制金额: 4万元 中选单位 及报价: 广元市零八一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报价:3.492万元 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5日上午9:30 评委会成员: 蒲永康、卓卫全、王盼 监督人员: 贾宗太 项目办人员: 冉继明、康怀雄、江鸿瑾 备注: 2017年9月30日前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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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前庭及校内道路建设设计单位选聘开标结果公告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前庭及校内道路建设设计单位选聘开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前庭及校内道路建设设计单位选聘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控制金额: 15万元 中选单位 及报价: 广元市零八一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报价:14.25万元 开标时间: 2017年9月22日上午9:30 评委会成员: 李智清、冯大军、刘七宁 监督人员: 唐均 项目办人员: 冉继明、康怀雄、江鸿瑾 备注: 2017年9月30日前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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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2
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许多地方会用到。为便于企业使用,现予以公开如下: 学校名称: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700451266166X 【说明】学校原纳税识别号已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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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9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事业性收费目录(2017)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事业性收费目录(2017)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住宿费 生/年 500 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川教计【1999】151号,川发改价格【2013】486号,川财综【2014】29号 ,广价函(2005)16号   收费单位电话:0839-3660252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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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9
校门前庭及道路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招标公告
利州中专校门前庭及道路建设项目 设计单位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YLZZZ-2017-012)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校门前庭和校内道路项目已经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通过(广发改函【2017】166号),该项目设计方案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需面向社会对该项目中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招标。现邀请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广元市利州中专校门前庭和校内道路。 2、 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配合服务)。 3、 工程地址:利州区上西街道办事处学府路(利州中专校门前)。 4、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20日内。 5、 设计标准: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次。 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为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从事设计工作三年以上。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 拒绝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影响期间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3日—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40至5:30,持法人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项目办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9:30,地点为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修正楼四楼会议室。 2、 逾期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江老师 13881269057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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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2
校门前庭及道路建设项目地勘单位竞争性谈判公告
利州中专校门前庭及道路建设项目地勘单位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GYLZZZ-2017-011)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校门前庭和校内道路项目已经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广发改函【2017】166号),需面向社会对该项目中地勘单位进行招标。参与单位需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有独立承担该项工作的能力,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一、 项目概况及要求: 1、 建设地点:利州区上西街道办事处(利州中专校门前庭); 2、 建设内容:道路、广场、地下停车场、园林景观打造、排水、照明、消防等配套设施; 3、 要求所有报价均为包干价。 4、 报名单位自行组织勘察。 二、报名须知: 1、 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企业经营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 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项目办(利州区上西学府路1号)。 3、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9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40至5:30),报名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13881269057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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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2
2017年秋季校服招标公告(第二次)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2017年秋季校服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GYLZZZ-2017-10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2.招标范围:2017校服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商或所投品牌厂家授权经销商,被授权人投标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本项目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近年无不良业绩; 5、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不予电话通知,资格条件审查在投标时进行。 五、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5日----2107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过时不再报名,报名时领取比选文件。 2.报名地点:利州中专学生科,联系人:韩老师1321991900需带上企业相关资料和授权委托书。 3.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10:00,过时视为无效投标。 4.开标地点:广元市利州中专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本人承担。 七、咨询:学生科:韩老师 132199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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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2017年秋季校服招标公告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2017年秋季校服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GYLZZZ-2017-10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2.招标范围:2017校服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商或所投品牌厂家授权经销商,被授权人投标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3、具备本项目相应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近年无不良业绩; 5、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不予电话通知,资格条件审查在投标时进行。 五、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2107年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过时不再报名,报名时领取比选文件。 2.报名地点:利州中专学生科,联系人:韩老师1321991900需带上企业相关资料和授权委托书。 3.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10:00,过时视为无效投标。 4.开标地点:广元市利州中专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本人承担。 七、咨询:学生科:韩老师 132199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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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
关于2017届(2014级)毕业学生毕业证书发放时间的通知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2017届(2014级)毕业学生毕业证书发放时间的通知 全校师生: 我校决定于2017年7月8、9日(两天)发放2017届(2014级)毕业学生毕业证书,请2014级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发放与管理办法(试行)》)按时到校领取毕业证书及学籍档案。 需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书的同学,请被委托人带上学生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校领取,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在8、9两日到校领取毕业证书的同学,请于暑假收假后再到学校领取毕业证书。 特此通知 (请老师们相互转告)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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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30
多功能实训基地前期咨询服务单位竞争性谈判开标结果公告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多功能实训基地前期咨询服务单位 竞争性谈判开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多功能实训基地前期咨询服务单位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控制金额: 4.5万元 中选单位 及报价: 四川蜀剑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48万元 开标时间: 2017年6月22日上午9:00 评委会成员: 蒋超、蒲永康、刘七宁 监督人员: 唐均 项目办人员: 冉继明、康怀雄、江鸿瑾 备注: 2017年7月5日前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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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相关资助政策(2016)
一、 国家免除学费(标准1900元/年): 1、符合条件: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的一、二、三年级学生; 2、学生准备材料:A、免学费申请表、 B、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在上,本人页在下); 3、发放方式:学生入学时免交学费; 二、 国家助学金(标准2000元/年): 1、符合条件: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的一、二年级学生 A、“9+3”藏区所有学生 B、建档立卡所有学生 B、秦巴山区、六盘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详细县区见班主任群文件)的农村户口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人数-以上AB两类人数)*20%:按以下顺序确定 1) 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2) 城镇低保家庭学生; 3) 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4) 下岗职工家庭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5) 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 6) 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 7) 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8)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准备材料:A、助学金申请表 B、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在上,本人页在下); 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贫困证明,助学金申请表需回当地民政局盖章 3、发放方式及时间:A、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中职资助卡; B、秋季学期12月底,春季学期5月底;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标准:1000元/年): 1、符合条件: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具有全日制学籍的中职学生; 由学生户籍地县区负责统计和资助金发放,由学生所在校学校提供学籍证明; 2、学生准备材料:A、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扫描件1M以内); B、学籍证明(扫描件1M以内); C、学生本人银行卡; 3、申报流程:A、注册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B、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 C、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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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0
多功能实训基地地质灾害评估单位选聘开标结果公告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多功能实训基地地质灾害评估单位选聘 开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多功能实训基地地质灾害评估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控制金额: 3.5万元 中选单位 及报价: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零四大队 报价:3.4万元 开标时间: 2017年6月8日上午10:00 评委会成员: 李智清、朱从明、刘七宁 监督人员: 杨勇 项目办人员: 冉继明、康怀雄、江鸿瑾 备注: 2017年6月15日前签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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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8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的 通 知 广教发〔2017〕13号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属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16〕3号)精神,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加强职业学校实习监督管理,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贯彻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川教函〔2017〕2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制订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元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备案表 广元市教育局 2017年5月31日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贯彻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川教函[2017]24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我市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各校要高度重视、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章 实习组织 第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本区域内职业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学生实习的各项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学校实习监督管理及备案工作。 各职业院校具体负责本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包括实习单位的考察、实习组织、实习期间日常管理、实习考核等工作,并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做好实习档案日常维护工作。 第五条 严格执行实习报备制度。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职业学校应将该学年学校将开展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如有新增和备案信息变化,职业学校应将变化情况提前两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主管部门。其他部门属学校和市属高职院校还需同时报主管部门和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六条 备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实习单位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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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8